12名涉嫌違法港人於今年8月擬由本港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隨後被扣押在深圳市鹽田區看守所。據深圳鹽田警訊今(27)日消息,12人已被依法移送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預料於未來1至2周內開審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今日發布通報稱,12人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偷越邊境案件偵查終結,依法移送鹽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另外,據了解,受其中一名被捕人廖子文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李國蓓今早到深圳鹽田看守所,要求與廖子文會面,但鹽田公安局法制科警官表示,廖子文在看守所內已自行委託社會律師,並非法援律師。李國蓓質疑,廖子文在案發時未滿18歲,按法規他不能自行委託律師,並指他只是學生,質疑他為何能自行委託社會律師。
12名香港人蛇包括11男1女,年齡介乎16歲至31歲,男子包括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其餘為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及黃臨福,他們在港皆被控不同罪名及獲准保釋候審,另一女子喬映瑜則被警方通緝